田径场(足球场)管理规定
一、本运动场首先保证体育课教学需要,课余时间及周末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放。
二、体育课教学时间,禁止一切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场(包括本校师生及家属)。
三、师生课外锻炼时间,严禁校外人员进场;禁止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幼童进场,谨防人身安全事故。
四、严禁携儿童车、自行车、滑板等器具以及狗猫宠物进入场内。
五、严禁穿铁掌鞋、高跟鞋、足球鞋进入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制品、玻璃制品、尖锐器具等进入场内。
六、场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随地大小便,严禁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严禁打架斗殴和一切不文明行为。
七、进场人员应爱护场内器材设施,非合理使用造成不正常损坏要负责修复和赔偿。
八、进场人员必须遵守本场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否则工作人员有权令其离开本场。
十、本运动场周末或节假日可对外有偿开放,凡租用运动场者应事先到体育部办公室办理租用手续并交纳相应费用。
综合运动场管理规定
一、本运动场首先保证体育课教学需要,课余时间及周末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开放。
二、体育课教学时间,禁止一切与教学无关人员进场(包括本校师生及家属)。
三、师生课外锻炼时间,严禁校外人员进场;禁止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幼童进场,谨防人身安全事故。
四、本运动场严禁踢足球。
五、严禁携儿童车、自行车、滑板等器具以及狗猫宠物等进入场内。
六、严禁穿铁掌鞋、高跟鞋、足球鞋进入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制品、玻璃制品、尖锐器具等进入场内。
七、场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随地大小便,严禁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严禁打架斗殴和一切不文明行为。
八、进场人员应爱护场内器材设施,非合理使用造成不正常损坏要负责修复和赔偿。
九、进场人员必须遵守本场管理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否则工作人员有权请其离开本场。
网球场管理办法
一、本场地首先保证体育课教学需要。
二、凡我校学生,凭学生证,原则上可享受西区网球场5元/次入场费进行锻炼,若有其他同学候场,锻炼已达到一小时的同学必须退场,让其他同学锻炼。(限白天)
三、为限制进场人数,保证锻炼人身安全,本场地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如下:
(一)临时租用
校内师生:15元/小时/场,开灯25元/小时/场
校外人员:20元/小时/场,开灯30元/小时/场
(二)校内师生折扣卡
10次卡:9折(有效期3个月)
20次卡:8折(有效期6个月)
30次卡:7.5折(有效期12个月)
注:开灯不属折扣范围,每小时/场加收10元照明费。
(三)每场使用时间超过10分钟按半场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场收费。
四、进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综合运动场管理规定,非管理人员不得自行启动电器开关。
五、本办法由体育部负责解释。
健美操教室管理规定
一、本场地首先保证体育课教学需要。凡使用本教室的师生请自觉更换清洁的运动鞋进场,禁止穿高跟鞋入内。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等进入教室。
三、室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四、经常保持良好的室内通风,定期对室内地毯进行吸尘、消毒、晾晒等工作。
五、使用本室完毕后,应切断音响电源,检查开关,杜绝火灾隐患。随手关灯。
六、其它部门或单位要使用本教室,需事先与体育部协商,得到同意以后方能使用。
七、凡使用本教室的人员请自觉遵守本规定,爱护室内所有设备与设施,如故意损坏,将照价赔偿。
游泳池管理办法
本游泳池是我校体育课教学和师生员工进行体育锻炼与健身娱乐的场所,为了保证游泳池的安全、卫生、健康、有序,特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在学校行课期间,本游泳池仅供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体育课教学使用,不对外开放。
二、凡开设体育课年级学生适合游泳者,应按规定办理年度游泳证;其他学生可凭本人学生证及本校卫生科的体检合格表、本校教职工及其家属(配偶、子女)可凭本校卫生科的体检合格表,按当年价格到体育部自愿办证;本校离退休教职工可凭本校卫生科的体检合格表到体育部办理免费游泳证。游泳证仅限本人使用,在游泳池开放时持证进场,不再购票。
三、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照本校《游泳者须知》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工作人员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干涉、批评、警告,对情节严重者可驱逐出场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自觉接受沙坪坝区政府卫生防疫站的卫生监督和指导,在每年对外开放前,及时办理游泳池《卫生许可证》与救生员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合格证》。
五、在游泳池使用期间,备齐救生救护器材与卫生药品,并按需进行池水消毒,适时进行净化处理,保持水体的清澈卫生状态。
六、在游泳池使用期间,指派专人负责池边、更衣室、厕所等环境清洁工作。浸脚消毒池必须每天清洗换水,并投足消毒药品。
七、在游泳池使用期间,安排足够数量的救生员。救生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并持有《中国救生协会救生员证书》的同志担任,不能由其他人代替。
八、游泳池全体执勤人员要认真履行《游泳池工作人员职责》,切实贯彻“以防为主,以救为辅,防救结合,有备无患”的原则,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共同搞好游泳池的安全卫生工作,维护好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与社会安定。
游泳池工作人员职责
一、值班组长
(一)全面负责值班期间游泳池的安全卫生工作,按需安排值勤岗位,督促本组成员尽责、尽职,妥善处理好各种意外事件。
(二)每天开场前负责巡视场内环境(池边、池底、更衣室等),带领本组成员及时做好清除杂物和浸脚池灌水投药等准备工作。
(三)根据气候变化及水质情况,决定消毒投药量及净水处理安排,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四)经常检查各种所需器材及消毒药品的库存情况,适时提出添置计划。
二、救生员
(一)提前十分钟上岗,及时做好开场准备工作。
(二)按要求着装并携带必要的救生器材,按组长安排的位置上岗(坐上瞭望台)。
(三)值勤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巡视所辖区域,严禁打瞌睡、会客、闲谈、擅离岗位、下池游泳、教人游泳以及看书报杂志等一切失职行为。
(四)发现池内有异常情况时,应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原则果断施救,以防不测。
(五)与其他同志协同配合,维持好场内秩序,坚决制止一切违规行为。
三、售票员
(一)提前10分钟上岗,及时做好开场准备工作。
(二)按时结帐,保证票款相符。
(三)协助组长处理有关事务。
四、门卫
(一)提前10分钟上岗,及时做好开场准备工作。
(二)坚守岗位,认真检查票证,禁止任何人携带危禁物品进场,禁止酗酒者及无关人员进场。
(三)做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维持好外场秩序。
特别强调:每场结束后,值班组长应带领本组人员仔细巡察游泳池和更衣室,确认游泳者全部离场后方可撤岗。
游泳须知
游泳活动具有一定危险性,凡入场者应仔细阅读本须知,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者将受到本池欢迎,否则谢绝入场。
一、本池属简易教学用池,未设存物柜,随身衣物必须带出更衣室,并自负保管责任。
二、入场时必须赤脚经过浸脚池消毒,并赤脚在场内行走,以阻断场外污染源。
三、游泳时必须穿深色合体的游泳衣、裤,禁止穿其它衣、裤下池。
四、本池水浅,为防止恶性事故,严禁作头朝下姿势跳水。严禁在场内进行追逐、打闹、潜泳等不安全的活动。
五、严禁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各种传染病患者及酗酒者进场。自知有病或酒后下池者,概由本人承担其行为责任。
六、不会游泳者下池必须有监护人负责安全,无监护人或因监护人不尽责而发生事故,本池概不负责。
七、严禁在更衣室及场内使用香皂、香波等洗浴用品。
八、严禁携带玻璃制品、尖锐物品及其它危险品进场。严禁携带猫、狗等宠物进场。
九、讲卫生,讲文明,讲礼貌,听从指挥,共同维护好场内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