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教师职责
  所属栏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加入时间:2008-12-16 点击:
 

本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为《标准》)的年度测试任务由专项管理员负责分配,接受测试任务的教师应按以下规范进行操作:
一、负责高年级测试的应至少提前4周与有关院系年级辅导员取得联系,商定测试计划,并要求他们作好宣传动员,督促学生加强锻炼,按时参加测试。
二、测试前应认真准备场地器材,要向学生详细交待各测试项目的技术细节和要求。使用肺活量测试仪应事先准备足够的消毒棉球,以保证测试卫生。
三、在进行身体素质项目测试前,应要求和指导学生做好准备活动,并向学生明确交待:凡有伤、病或近期身体不佳、不宜剧烈活动的,不可勉强参加,以免发生意外,可与教师协商另外的时间补测。在测试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学生的反应,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令其停下休息,如果问题严重,应及时送校医院处理。
四、在测试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标准》的测试规则,力求公正、准确,并如实记载学生成绩。
五、对在测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学生,应据实报告部领导,统一处理。
六、妥善使用肺活量仪和握力器等测试器材,轻拿轻放,尽量避免人为损耗。如发现器材故障,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组织维修或补充。
七、测试结束后,应按学生学号顺序、以行政班为单位填写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准确地将学生成绩登载《标准》电子文档,原始记录表与电子文档均交《标准》管理员存档备查。